《红楼梦》中,晴雯临死之前与宝玉互换内衣,很多人便觉得晴雯跟袭人一样,两人之间肯定也有鱼水之欢。晴雯在肮脏的贾府保住了清白之身,同时也对袭人、碧痕的行事做派表示不屑。直到此时,曹公对晴雯的那句“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判词才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晴雯到死都是清醒的,她才不要白白担着一个“狐狸精”的虚名,于是她和宝玉互换了内衣。而这也恰恰说明晴雯清者自清。晴雯不但长得漂亮,而且聪明伶俐,尤擅女红。对于贾母的安排,晴雯心里是有数的,所以晴雯从未想过有一天会离开宝玉。可当王夫人听信了王善保家的挑唆执意要撵走她的时候,晴雯才感到莫名的害怕。
后来,晴雯还是背上了“狐狸精”的骂名,要知道,古代女性会把自己的贞洁看得比性命重要,所以王夫人的说法等于给晴雯判了死刑。只是通读红楼不难发现,晴雯才是那个出淤泥而不染,真真正正贞洁之人。
那么,袭人干吗要安排晴雯晚上与宝玉同住?袭人至少有2个目的:
首先为了自己的名声。袭人被王夫人内定为宝玉的准姨娘之后,她开始与宝玉保持一定的距离,渐渐懂得自尊自重。怡红院内事务繁琐也总有不便,加上此前她有吐血旧症时常咳中带血,所以夜间不便于宝玉同房。但同时为了悉心照顾宝玉,她还是要安排一个贴心的丫鬟贴身伺候宝玉以免宝玉夜间受着惊吓。
其次晴雯“举动轻便”。原著第七十七回说到:宝玉夜间常醒又极胆小,每醒必唤人。因晴雯睡卧警醒,且举动轻便,故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之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宝玉外床只是他睡。
很明显晴雯除了言语爽利,她平时非常有警觉性,哪怕是熟睡中何况晴雯腿脚勤快,从不偷奸耍滑。这也是贾母等众人喜欢她的原因。从这里我们也不难看出,王夫人最后咬定晴雯说她得了“女儿痨”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晴雯之死是她身体机能消耗殆尽的枯萎所致。不提。
由于晴雯处处细心所以宝玉外床只是她睡。袭人也有自己的考虑,他自认为晴雯与宝玉相好,那么她应该会和宝玉同住日久生情,这似乎也很符合贾母的逻辑。那么两人究竟有没有同床共枕?
从晴雯等三个丫鬟在一起打闹的情形可以看出,三人是睡在一张床上的,晴雯并没有和宝玉同住。不过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晚上晴雯和宝玉同塌而眠,天亮后是从宝玉房里跑到外屋。而晴雯穿着内衣到处乱跑是有先例的。
麝月然后对晴雯说道:你就这么‘跑解马’似的打扮得伶伶俐俐的出去了不成?”宝玉笑道:“可不就这么去了。”麝月道:“你死不拣好日子!你出去站一站把皮不冻破了你的。
在古代“跑解马”本是卖艺的行当,这里专指晴雯穿着内衣出门。事实上无论是穿着葱绿院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还是打扮得跟“跑解马”似的,都在说明一个事实那就是晴雯是一个知廉耻、守贞洁的女子。
宝玉和袭人“偷试云雨”已经成了大观园里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实,晴雯虽然也很想跟宝玉有进一步的的发展,虽然两人同住一屋但她始终没有越雷池半步她更没有让宝玉学坏。
在怡红院纨绔子弟贾宝玉过着随心所欲、锦衣玉食的生活。受侄媳妇秦可卿启蒙他与袭人发生“云雨情”,丫鬟碧痕伺候他洗澡要两三个时辰,而麝月则“又一个袭人”……怡红院早已污浊不堪。可即便如此晴雯始终不愿意为了某种利益牺牲自己的名誉。但晴雯的“美”却成了她的原罪。在怡红院当每个人都与宝玉有了鱼水之欢时唯有晴雯清清白白,她似乎成了“标新立异”的存在无形中她便成了众矢之的。
其实在晴雯心里自己认定早晚都是宝玉的侍妾,只有有了名分再与宝玉有肌肤之亲才不算越轨。而在此之前他果断拒绝伺候贾宝玉沐浴更不想与他产生过多的男女亲密关系。有了这样的想法不论什么时候多大的诱惑相处时间再长她都会衣衫整齐。
真实的晴雯和“痴心傻意”的晴雯最终赢得了宝玉的尊重和喜欢,宝玉知道晴雯身上有缺点,但她依然是可爱的,所以晴雯死后宝玉亲自为她写下祭文《芙蓉女儿诔》甚至还与黛玉一起讨论祭文的细节。晴为黛影不无道理。细品红楼你会发现晴雯的身上有几分黛玉的影子,德、才、貌俱全所以两人分列“金陵十二钗”正册、又副册之首包括香菱,也同样具备这三个品质所以她位列副册首位。
回看晴雯的一生她从出生开始就被蒙上了一层悲剧色彩。虽然她身份卑微,不过她品性高洁懂得分寸。她当然有很多次和宝玉相处一起的温暖画面:绛红轩前宝玉为晴雯捂暖张贴墨宝冻僵的双手;让晴雯撕扇子为博一笑;赏完月色她躲进宝玉的被窝取暖倚在宝玉身边修补孔雀裘……
晴雯不一定渴望姨娘的地位否则她尽可以耍弄小聪明并不输袭人,但晴雯之于宝玉来说,她一定渴望一份属于自己的真爱情。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凭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晴雯
两人互换内衣是晴雯被泼脏水的最后抗争,就像她自己所说,虽然“傻痴”,不过她却始终在净化自己的灵魂。临终前两人除了互换内衣,晴雯还用剪刀剪下的二根葱管般的指甲送给宝玉,她要让彼此互念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