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女孩主动要求的,我是为了满足她,这属于你情我愿!”
18岁妙龄女孩醉酒后搭乘网约车回家,网约车司机见女孩醉酒状态竟心生歹意。
趁女孩意识模糊状态与其发生关系,然而女孩体内未检测出DNA,但身着长裙上检测出男性精斑。
网约车司机对此行为拒不承认,竟大言不惭说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黄某,是一个刚参加完高考18岁的准女大学生。她不仅人长得漂亮水灵而且学习成绩也非常好。高中三年,黄某刻苦学习,成绩优异。
终于寒窗不负苦心人,高考成绩也十分理想,如愿以偿的被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成功录取。
当手捧某南方名校的录取通知书时,黄某激动兴奋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家人也跟着一起欢呼雀跃。
这是对三年苦读的见证,也是人生的一次转折点。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当天晚上,黄某就和自己的好姐妹郭某、男同学赵某相约去酒吧喝酒庆祝。
这天,黄某特意精心打扮,画着精致的妆容,穿上自己平时从来没有穿过的白色露肩公主裙。
散着长发,清纯而又可人。她仔细的打量着镜子中美丽的自己,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三人相约到了酒吧,灯红酒绿的场所,刚满18岁的三个人从未体验过的新奇和亢奋。
看着舞池中央扭动的舞姿,听着放松而又动感的音乐。
三个人坐在吧台点了十几瓶啤酒还有一瓶洋酒和饮料勾兑在一起的饮品,享受着当下的欢愉。
从未喝过酒的黄某,因为太过开心与兴奋,不顾三七二十一,拿着啤酒瓶就对吹。
还饮下勾兑的饮料,彻底的放松,她要将三年的束缚和隐忍全部发泄出来。
但是不胜酒力的她,很快就有点晕乎了,身体有点软,眼神还有点迷离。
但是意识还在,她心想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不能因为自己喝醉而扫了大家的兴致。
于是,她就跟赵某、郭某先行告别,让他们继续玩乐。
好姐妹郭某看到黄某已经喝多了,随即叫了一辆网约车,搀扶着她走出酒吧门口。
待网约车到达指定地点,郭某将已经喝多了的黄某放进车内后排,并再三嘱咐司机到某区送朋友回家。
网约车司机陈某,30岁,已有家室。
司机见喝多的黄某上车,边连连答应着郭某表示一定送到目的的请放心的话,一边打量着有点醉酒的黄某。
黄某一边摆手道别一边说自己没事,没喝多。
郭某当时也心想酒吧到家也就不到20分钟的车程,应该也不会发生什么意外,这才返回到酒吧。
起初,一切都正常。司机陈某专注的开车,黄某闭着眼坐在后排,俩人并未有过多的交流。
但是由于洋酒后劲上来,黄某开始反胃干呕,司机见状连忙询问,随手扔给她一个塑料袋,示意不要吐到车里。
司机陈某往后扭头边看黄某的状况边开车,但是由于身体的本能反映,黄某根本没有忍住,就吐到了后排车里。
司机倍感无奈就在离目的地500米的地方停下了,结束该笔订单。陈某熄火下车赶紧让黄某下车自行回家,他要处理后排的呕吐物。
但是黄某酒疯上来,拒不下车,身体做左右倾斜,俯身的那一刻,露出了傲人身姿。
这一下子就引起了陈某的注意,定睛一看,这个女孩颇有几分姿色。于是启动车子驶向了附近的一处偏僻的绿化带旁边。
陈某看到喝多了的黄某,心生歹意,黄某恍惚中觉得有人侵犯,左右挣扎开始大喊大叫呼救。
而陈某见状捂住黄某的嘴,并将其衣服脱了下来,还威胁道:再喊我就弄死你!
黄某意识有些模糊,但也清楚这个男人肯定不会轻易放过她,一时不敢轻举妄动。
黄某拼命反抗但是力气远不及陈某。陈某对着黄某开始侵犯,并拿着手机对着黄某拍了很多照片及视频。
任性而又没有人性的在这个刚刚成年的女孩身上发泄着自己的兽欲。
黄某的头部被陈某的推力顶到了后门,她用尽全身力气试图开门逃跑,但又一次次被陈某狠狠阻止并扇耳光恐吓威胁。
在黄某没有任何力气反抗的时候,黄某对其继续进行侵犯。
当时黄某还处于生理期,过程疼痛难忍而又倍感无助。然而陈某根本没放过这个处于生理期的女孩,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事罢,陈某一脸满足的穿好衣服拿起拍了好多黄某照片的手机下了车,并威胁她:不要报警,你如果报警我就把这些照片全部放到网上!
看见黄某点了点头,陈某上车进入驾驶位把黄某送到小区门口。
而惊魂未定的黄某在迷迷糊糊中遭遇了侵犯,从上车到结束已经过去了2个多小时。此时,黄某意识彻底清醒。
她为了自保并未下车,默默的穿好衣服,看着手机好多未接来电,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一阵阵恶心与反胃。
委屈、无助、痛苦、崩溃……内心百感交集,一时眼泪夺眶而出。
黄某强忍着心中的悲痛和身体的疼痛,直到开到黄某居住的小区门口。下车前陈某再次威胁黄某,如果敢报警就让她好看。
边说边夺过黄某的手机加上自己的微信,让黄某给自己转300元钱,扬言这是车费和清洗后座呕吐物的费用。还斥令黄某赶紧转账。
黄某听到后非常愤怒,对着陈某就是谩骂。没等要回自己的手机就踉踉跄跄的跑向小区门口。
对着门口的保安哭诉道:“我被强奸了!用下你的手机报警!”
保安听到后非常震惊,顺时看着远处驶去的网约车车牌,一边急忙将自己的手机借给黄某。
黄某第一时间拨通了110报警电话。片刻后,警察将黄某带离,并第一时间做了体检和笔录。
经过初步监测,并未在黄某阴道内检测出精液残留物,也未提取到相关有价值的物证。
但是黄某提交的自己的长裙,在长裙的腹部提取到了陈某的精斑。
在证据有限的情形下,司法机关对陈某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措施。
待案件进一步审理及证据进一步收集。
【·以案释法·】
有的人说,这属于强奸吗?黄某毕竟没有彻底失去意识啊?她是能够清楚的记得过程和环节的!
也有人说,没有彻底丧失意识也能无法反抗,怎么就不算强奸?
如果不算强奸,那至少是强制猥亵啊?怎么就只采取取保候审呢?这太不公正了!
还有人说,强奸难道不是猥亵吗?这俩有区别吗?
网友众说纷纭,热度逐步升温。
那么我们运用法律知识分析一下该案件
1、强奸是否等同于猥亵?陈某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奸不等同于猥亵,但强奸过程中会包含猥亵的行为,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所谓强奸罪是指违背女性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里的强行包括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
其中“其他方式”中就包括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
本案中,类似于网上经常看到的在酒吧、夜店、KTV门口“捡尸”的行为。
陈某辰黄某醉酒意识不清,失去反抗的能力与其发生性关系。显然是违背了黄某的意志。
并且文中描述黄某曾几次想要挣扎且试图打开后车车门逃离,这也说明了她并没有想要和陈某发生关系的意思表示。
因此,陈某构成强奸罪。
而什么是强制猥亵呢?
强制猥亵是不包括发生性行为的其他猥亵行为,也就是说除发生关系以为的其他行为。
本案中,陈某按住黄某的头部使其为自己服务,这当然属于强制猥亵的范畴。
但是这些行为被强奸罪的强奸行为所吸收,不再单定强制猥亵,因为实施强奸行为势必会涉及到强制猥亵。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故意杀人罪必然包括故意伤害罪,因为杀一个人肯定是要先伤害其身体,这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的法理基本相同。
2、如果构成强奸,为何仅采取取保候审?
本案中,在调查检测初期,确实在黄某体内并未提取到男性精液,因为黄某当时正处于生理期,影响了提取体液的效果。
但是在其长裙上提取到了陈某的精斑,在证据并未形成完成证据链的情况下,对陈某的强奸罪定性仍处于未知状态。
什么是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或者出具保证书。
保证自己不会逃避或者妨碍侦查,可以做到随传随到。
侦查机关认为其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和逮捕,可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本案中,在未取得陈某强奸黄某的直接证据前提下,不能对其强奸罪过早定性。
只能说明存在有强制猥亵的行为,因此侦查机关在前期做的取保候审的决定并无不妥。
最终,经过司法鉴定中心结果显示,黄某阴棉沉淀物、乳房擦拭子、内裤消化后沉淀物的STR分型与陈某口腔拭子的STR分型相同。
简而言之,就是从黄某体内监测出的DNA和陈某为同一人。
加之被害人自己陈述、保安的证人证言以及体内提取物等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这才能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最终,法院以陈某涉嫌强奸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侦查机关遂取消取保候审,收监执行。
陈某的狡辩诡诈在证据面前的失语和无奈,这也恰恰体现了法治的进步,法制的逐步完善。
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不冤枉每一个无辜之人,但也不会纵容有罪之人逍遥法外。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任何人做任何违法的事,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道德的谴责。
同时,也呼吁广大女性,不要轻易饮酒,酒后也要将自己置于相对安全的环境,自重自爱,加强自我保护和修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