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娘内裤被脱,拼命挣扎,婚礼现场成性侵作案现场

当前位置:看文网 > 综合类 > 法律政策 > 发布时间:2023-08-17 09:45 来源:未知 点击: 手机阅读
    【·案例摘要·】
 
    马小姐的发小最近结婚,马小姐应邀成为发小的伴娘前来参加婚礼。
 
    然而就是这场喜事,却让马小姐身心俱疲。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被邀参加发小婚礼当伴娘
 
    马小姐是个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工作后不久,马小姐便接到了发小陈小姐的邀请。
 
    陈小姐表示,自己和男朋友恋爱六年之久,现在也终于修成正果,定于下周结婚。
 
    “你可是我最好的姐妹,而且还没结婚,你一定要来当我的伴娘!”陈小姐说道。
 
    面对好朋友的请求,马小姐也没有推脱,表示一定会准时参加。同时,也很为好友结婚而感到高兴。
伴娘内裤被脱
    马小姐也没有过当伴娘的经历,但偶尔有听父母说起过有“婚闹”的传统。
 
    “婚闹”本意原是活跃婚礼现场气氛,增加婚礼的喜庆,但也常听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做成“恶俗游戏”的例子。
 
    但马小姐并没有太放在心上,想着发小为人正直,婚礼受邀请的人应该不会有这些不三不四的想法。
 
    “应该也就是去玩玩游戏,开开玩笑”,马小姐心想,她自诩也是个开的起玩笑的人,想着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婚闹”成恶俗游戏遮羞布
 
    陈小姐的婚礼很快便到了,马小姐特意早起,换上了伴娘服饰,化好了妆,如约参加。
 
    除了马小姐外,陈小姐还邀请了另外五名姐妹同作为伴娘,现场好不热闹。
 
    忙活了一大早,很快便到了新郎接新娘的环节。只见新郎捧着花束,带着五六名伴郎前来迎亲,显得热闹非凡。
 
    按照传统,伴娘会先进行堵门,和新郎、伴郎玩小游戏,向新郎索要红包,后才会放行。
 
    马小姐起先也愉快地参与其中,然而却发现游戏之中,有几名伴郎总有意无意地说些带有性暗示的话语,这让马小姐有些不舒服。
 
    起先马小姐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也碍于是好友的热闹婚礼,并没有直接点破。
 
    新郎和伴郎见迎亲不成,竟失去了耐心,强行要求开门,而堵在门口的伴娘们也嘻嘻哈哈,就是不肯让他们进来。
 
    其中一个伴郎突然喊了一声,“兄弟们,软的不行,咱们就来硬的,帮哥们儿迎娶新娘!”
 
    其他伴郎也纷纷附和。说着,他们竟开始对伴娘动手动脚。马小姐也没有逃过,被两名伴郎拉着按在了一旁的沙发上。
 
    但这还没结束,两名伴郎竟开始在马小姐的身上乱摸。
 
    一边撕扯着马小姐的伴娘服,一边笑嘻嘻地打趣道,“妹子高抬贵手啊,让我哥们儿进去迎新娘呗!”
 
    而另外一位伴郎也打趣道,“妹妹你也单身吧,我哥们儿说你可漂亮了,要不留个电话?”
 
    听到此话,其他伴郎也士气高昂,大呼“亲一个!亲一个!”,完全不顾马小姐的挣扎。
 
    而周围的看热闹的人群,甚至是长辈也并没有阻止,而是笑嘻嘻地观望着,似当一场娱乐节目。
 
    起初,马小姐还和和气气半开玩笑地推脱挣扎,但却没料到现场已渐渐失控。
 
    一名伴郎在众人的起哄中不顾马小姐的挣扎和反抗,强行和马小姐接吻。
 
    随后,竟开始摸向马小姐的私处,马小姐的内裤在推搡之间被扯下。
 
    伴郎还不以为意地似炫耀战利品般地将马小姐的内裤高高举过头顶。此举动更是引起了众人的一顿哄笑。
 
    马小姐又羞又气又恼,然而,现场热闹的氛围将马小姐的悲哀尽数吞咽,没有人在乎马小姐的情绪。
 
    接着,伴郎们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着马小姐的又是一顿揉搓,还问道,“有没有感觉?”
 
    此举更是引起了在场看热闹人群的一阵哄笑。
 
    除了马小姐之外,现场的其他几位伴娘也难逃厄运,纷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骚扰。
 
    还是新郎最先注意到马小姐情绪不对,对自己兄弟喊道,“你们差不多行了!”说完便去接新娘了。
 
    伴郎也终于就此停手,跟随着新郎进里屋接新娘。而围观的人群也从马小姐等伴娘身上集中到了新郎新娘身上。
 
    马小姐这才急急忙忙重新穿好内裤,整理完衣服,强颜欢笑地继续参加婚礼。
 
    然而,经历此时后,马小姐已经对后半场的婚礼没有了兴致,总是提心吊胆会再次遭遇伴郎们的羞辱。
 
    晚宴上,伴郎伴娘被安排在一桌吃饭,当面对那些对其实施了恶行的伴郎们,马小姐如鲠在喉,根本吃不下饭。
 
    随后便找个借口匆匆离开了婚礼现场。
 
    被骚扰伴娘选择报警,恶俗游戏实施者受到法律追责
 
    当晚,马小姐躺在自家床上,会想起白天的经历,辗转反侧,越想越气。
 
    随后,马小姐便向公安机关就其婚礼现场的遭遇报了警,并提交了婚礼现场的监控录像作为证据。
 
    在警方的调查之下,几位当事人也受到了严厉的法律处罚。
 
    而发小陈小姐却在事后抱怨马小姐开不起玩笑,这点事情还要闹到警局。马小姐冷笑着和陈小姐断绝了朋友关系。
 
    虽然婚闹风波就此平息,但午夜梦回,马小姐总会从噩梦中惊醒,被侮辱、耻笑、性骚扰的回忆总挥之不去,让其十分痛苦。
 
    【·以案释法·】
 
    对于马小姐的遭遇,网友们纷纷表示同情。有网友认为是新郎的责任。
 
    “新郎在结婚前应该先和兄弟打好招呼,不玩这些,谁敢乱来直接翻脸乱棍赶走,那谁还敢,朋友妻不可欺,那么简单的道理不懂?”
 
    也有人对我国传统的婚闹进行了反思,提出,“闹洞房是否应该被禁止?”“这结果还不如办丧事。”
 
    也有网友评价道,这种恶趣味的婚闹只是偶然。
 
    “还好我家周边这些没有这种恶性的婚闹,大家也就是喝酒、抹奶油恶搞一下就是了,一般都是按照正规流程来的。”
 
    而也有少部分网友抬杠道,“源于有些女子还愿意当伴娘,还愿意延续陋习!那就没办了,谴责有屁用!”
 
    1、从法律层面如何评价本案马小姐的遭遇呢?
 
    本案伴郎们借着“婚闹”,当众对马小姐进行撕扯衣服、乱摸、扒内裤等行为已然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犯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该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还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伴郎们对马小姐实施上述猥亵、侮辱行为是在婚礼现场的公共场所,且属于聚众性质。
 
    故伴郎们的行为依法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犯罪的法定加重情形。
 
    如果本案中的伴郎行为不单单实施了猥亵行为,还同时对马小姐进行性侵的,则伴郎们的行为构成强奸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犯罪。
 
    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属于强奸犯罪加重情节,依法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犯罪要求行为人有强奸的故意,并实施了强迫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而结合本案案情,伴郎们实际上仅有恶意调戏、性骚扰马小姐的故意及行为,因此仅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犯罪,而非强奸犯罪。
 
    如果本案中的伴郎们猥亵、侮辱行为性质较轻,尚未达到犯罪的,仍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依据该条规定,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本案另外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于,婚礼的举办者新郎新娘或者活动策划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如果新郎新娘、活动策划者是伴郎实施猥亵行为的策划或者组织者的,其对于伴郎的行为明显存在过错。
 
    新郎新娘、活动策划者应同样对伴郎的强制、猥亵行为承担相应连带责任,甚至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犯罪共犯。
 
    2、那么,如果马小姐因为这场恶俗的婚闹遭受损失,马小姐可以如何从法律层面上进行维权呢?
 
    首先,马小姐可以选择报警,控告伴郎等参与者、组织策划者的强制猥亵、侮辱行为,要求追究伴郎等人员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其次,如伴郎等参与者、组织策划者的强制猥亵、侮辱行为已给马小姐造成人身损害的,马小姐还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如相关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马小姐可以在刑事程序中就其物质损失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该损失仅限于物质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而对于所提起的精神损失赔偿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对于被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相关人员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马小姐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行为人提起侵权诉讼并要求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本案中的伴郎对马小姐在公共场合进行强制猥亵、性骚扰的行为已然构成对马小姐名誉权的侵犯。
 
    而如果因此行为造成马小姐伤亡的,还可能构成对马小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侵犯。
 
    据此,马小姐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要求该等侵权行为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并进行赔偿。
 
    马小姐的遭遇并不在少数,拿着传统婚闹习俗当幌子却行着粗鄙污秽之事,其实质已然构成违法犯罪。
 
    而当这种“恶俗婚闹”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之时,我们也该积极反抗,寻求法律救济,切忌忍气吞声,助长歪风邪气。

热门话题

综合推荐文章

综合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