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我只是一时没忍住。”
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在警局被审讯时说道。而一名女子表现得愤怒之极。
据了解,这名女子是王女士,是健身房的顾客,而这名身材魁梧的男子是魏某,是健身房的一名健身教练。
魏某作为健身教练,做了什么事让他的顾客学员王女士愤怒至此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事情的经过是什么。
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业余生活渐渐丰富。而健身行业就是新兴行业之一,健身房迅速风靡全国。
现在人们对于健身的要求不单单是体育运动,跑跑步打打球等,维持身体健康等。
人们开始在锻炼身体的同时追求科学、规律的锻炼方法,并且还追求在确保运动量足够、体质进步的情况下维持良好的体型。
比如有许多女孩子锻炼,但是又怕小腿肌肉、手臂肌肉太发达,导致小腿粗、手臂粗,体型外观不好看,而健身房有配备健身教练。
健身教练会为他的学员们根据每个人,同的身体状况和健身要求制定不同的健身计划。
并且健身器材非常齐全,于是健身房越来越受人很欢迎。
王女士便是健身房的受众群体中的一人。王女士现在在本地一家健身房办了张健身卡,想要锻炼身体并且塑形。
后来王女士找到了这家健身房,因为知名度和口碑不错,王女士就办了张贵宾会员卡,此后便由一位健身教练带着她锻炼。
而魏某正好是王女士的健身教练,魏某热情健谈,让王女士非常开心,之后的健身也进行的非常顺利,后来每一天王女士下班都会来这家健身房锻炼。
分配的健身教练是固定的,所以也都还是魏某为王女士做健身指导。
之前的健身锻炼都是非常愉快的,王女士感到非常满意,直到这一天。
王女士下班照常来到了健身房,教练魏某说上一阶段的健身计划已经结束了,从今天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健身阶段。
王女士表示了解,魏某便将王女士带领到一个没什么人角落,来到一台健身机器前。
魏某对王女士说:“第二个阶段进行新的锻炼,会用到这台机器,你之前没用过,我教你怎么用,带你先熟悉一下使用方法。”
王女士听了便配合魏某的教学。
之后魏某把手放在了王女士身上,王女士没怎么意外,因为健身时教练和学员发生肢体接触是经常有的。
后来魏某就一直带着王女士用这台新机器。
王女士不知道的是,魏某早就因王女士容貌姣好,前凸后翘身材也好,包含色心。
在王女士沉浸在锻炼的时候,魏某快速且熟练地掏出藏好的剪刀,剪开了王女士的裤子。
王女士起初没有发现,直到她持续了一段时间的锻炼后,感到体力有些消耗,想停下休息一会。
谁知这一偷懒,王女士竟发现自己的裤子破了,便问魏某怎么回事。
魏某说他也没注意到,应该是健身动作太大裂开的。
但是这裤子明显看着就不可能是自己裂开的,王女士想到在健身房和她频繁肢体接触的也就只有魏某了。
王女士当即就要报警,魏某说:“这怎么可能是我,不是自己裂开的,总不可能是我徒手撕开的吧?
要是我徒手撕开的,那布料被撕开的一瞬间的就会有声音,但是我们都没听到有声音”
魏某一位自己这套说辞可以瞒过去,心想王女士真不好忽悠。
之前的学员只要魏某说可能是自己裂开的便不再怀疑。谁知正是因为魏某这一番话,加重了王女士的怀疑。
就是因为魏某说撕开的话布料会发出声响,才让王女士想到,布料就算自己裂开也肯定会声音。
都没听到声音那就更加不是自己裂开的,这就更值得怀疑了。
王女士的健身衣服都会放在健身房的储物柜,并且储物柜都是上锁的,钥匙也在自己手里。
王女士很肯定自己的衣服是完好的,如果不是魏某,那就一定是有人动了她的储物柜故意弄坏她的裤子。
王女士把魏某叫到前台,要求查看监控。前台联系经理后听闻发生这样的事情,连忙给王女士道歉,马上去监控室调取监控录像。
因为王女士首先怀疑的便是储物柜,因此先调取了储物柜区域的监控录像,但是发现除了王女士自己,并没有人动过她的储物柜。
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王女士突然想起来,她换健身衣服的时候,如果裤子破了她肯定会发现。
但是在穿上的时候整套衣服都是完好无损的。储物柜没有问题,那就一定是魏某!
魏某一听自己又成最大嫌疑人了,便为自己开脱,说:“健身房还放着音乐,也可能是裂开的时候声音比较小没听到。”
王女士现在非常怀疑魏某,她立即就反驳魏某:“要是有声音没听到,那就说明也有可能是你撕开的。”
王女士坚持要继续调监控。于是经理又让工作人员调出健身区域的监控录像。
起初的监控录像并没有任何异常,但此时王女士的裤子还没破!过了一会儿,便看到魏某把王女士往人少的角落带。
没多久就看到魏某从身上拿出一把剪刀,非常熟练地剪向王女士的裤子,之后又迅速把剪刀藏好。
王女士看到这个画面特别愤怒,拿出手机就要报警。
经理立马叫健身房的保安把魏某控制住。随即警察来了,把这段监控录像拷贝后,把魏某和经理以及王女士一起带回警局做笔录。
证据在前,魏某竟然还想为自己开脱,说自己只是没忍住,也没做其它过分的事情。
看魏某这个熟练的手法,警方再次调查监控,发现之前有不少女生受害,要么是被魏某忽悠过去,要么是不敢报警。
最后魏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四天,健身房受到连累,口碑、名誉下降,以名誉权起诉了魏某。
【·以案释法·】
许多网友不明白为什么对魏某作出的处罚是拘留十四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1、在本案中,魏某的行为应该怎样定性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看到法律的规定,也许大家会疑惑,王女士是身心健全的成年人,既不是残疾人也不是精神病人或是不难十四周岁的人。
魏某不应该是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吗?为什么会是拘留十四天的处罚?拘留十四天是不是处罚多了?
法律条文中有指出除了猥亵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智力残疾人会被加重处罚以外。
还说明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而魏某就是属于还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魏某剪破王女士裤子,被发现后还多次抵赖,被抓后也不认错,狡辩推脱,并且还曾经通过用剪刀剪破学员衣服的相同手段多次猥亵多人。多次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因此魏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四天是没有问题的。
人无论如何都不能突破道德底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下的恶行迟早有一天会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