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妻子穿情趣内衣出轨,丈夫送锦旗到医院感谢,法院:寻衅滋事

当前位置:看文网 > 综合类 > 就业与职场 > 发布时间:2023-07-15 10:39 来源:未知 点击: 手机阅读
  【案例摘要】
 
  遇到妻子出轨这种事,是个人都难免生气。
 
  但有个丈夫却脑洞大开,拿着锦旗去医院感谢老婆出轨,甚至怒甩76页证据,可以说是个狠人。
护士妻子穿情趣内衣出轨,丈夫送锦旗到医院感谢,法院:寻衅滋事
  甩的什么证据,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李先生身为本地人,年纪轻轻就做了企业高管,年入百万不止。
 
  经朋友介绍后,他认识了妻子李太太,李太太虽然赚的没有他多,但是作为护士,工作稳定,人长的也漂亮。
 
  两人谈了没多久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没几年就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李先生在工作结束的时候,会顾及妻子辛苦,主动承担家务和照顾孩子的活,邻居都夸他是个顾家的好男人,他也没有因此而骄傲。
 
  本来以为家庭一切美满,直到最近,李先生感觉有点不对劲。
 
  李太太开始经常拒绝李先生的身体接触,找各种拙劣的借口来疏远他,还经常借口去找闺蜜,然后半夜不回家。
 
  爱找闺蜜可以理解,怎么夫妻性生活也不过了?
 
  不是女人三十如狼吗?
 
  李先生本来以为是进入到了夫妻之间的平淡期,还买各种小礼物来哄李太太开心,但李太太还是臭着一张脸,对他根本没有好脸色。
 
  不知所措的李先生旁敲侧击地问了妻子李太太的闺蜜,但闺蜜却支支吾吾的,什么也不肯说。
 
  他只觉得拳头打在了棉花上,心里有苦却无法诉说,两人也总是因此而吵架。
 
  他曾无数次动过离婚的念头,但不忍心让女儿从小生在离异家庭,便咬牙忍了下来。
 
  渐渐地,李先生发现了一些端倪,他发现妻子总是会和一个电话号码煲电话粥,而电话号码的主人是妻子医院的一名男医生。
 
  李先生觉得自己可能是被戴绿帽子了,便偷偷地跟着妻子。
 
  这下更是发现了妻子跟那个医生还在外边租了房子。还甜甜蜜蜜的过起了日子!
 
  两人从远处看起来亲密地好似一对夫妻,李先生只觉得怒火中生,只想冲上前去把他俩分开,但他冷静下来之后,觉得还是应该先搜集证据。
 
  李先生背地里跟着他们,看着他们一次次的约会,也一次次对妻子李太太冷下心来。
 
  不得不说,不愧是公司高管,证据都列的非常清晰,他收集了76页证据,还列出了九个主要疑点。
 
  比如,李先生给李太太买过无数次情趣内衣,但都被李太太以不喜欢的理由给婉拒了。
 
  但李太太最近却开始购买各种花样的情趣内衣,被发现后还嘴硬说是买来穿给李先生看的。
 
  最严重的则是他发现李太太在2022年年初做过一次人流手术,并且是在手术之后才告诉他的。
 
  他当时因为这个事消沉了好久,现在想想那个孩子来的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有同房,那孩子很有可能不是他的!
 
  李先生越想越气,他觉得自己的头上已经是青青草原了。
 
  他把那些证据和疑点一一摆在了李太太面前,要求李太太净身出户,但李太太却不答应。
 
  “钱都是我辛辛苦苦赚的,你在外边跟别人出轨,还想要分我的钱?你要脸吗?”李先生大吼。
 
  李太太只是沉默地别过脸去,仍然没有同意让她净身出户的要求。
 
  甚至还要让李先生反过来给她三十万!
 
  因为李太太觉得出轨只会少分一点钱,并且自己辛苦生下一个女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可能一分钱都不分给她。
 
  她甚至找到了律师,要求律师为自己代理,向李先生索要三十万。
 
  或许在别人眼里看来三十万有些过分,但对于李先生来说,这还不到他半年的工资。
 
  李先生觉得自己捏着76页的证据,法院肯定是站在自己这边的,更何况李太太明明是出轨的一方,竟然还敢管自己要三十万,他怎么可能惯着她?
 
  协商无果,夫妻俩决定走法律程序。
 
  法庭上,李先生列出了两人自结婚以来所有的大额支出。
 
  其中包括当时父母见面时给的5万,20万彩礼,结婚和满月酒收到的19万,加上女儿过年收的压岁钱,零零散散快五十万。
 
  还有自己跟李太太的工资,算起来差不多六十万,这些财产都要归自己!
 
  但李太太辩称那些钱都用在日常支出了,一分钱没剩下来。
 
  看到李太太轻飘飘的样子,李先生只觉得呼吸不上来,家里的支出明明都是他父母出的,李太太怎么敢说出来这种话的?
 
  “我看你全都拿去养医院那个医生了吧?”
 
  李先生现在只恨自己当初识人不清,娶了个这种不要脸的女人回家,要是穿越到过去,他真想给自己一巴掌!
 
  两人就分割财产达不成和解,李先生看在女儿的面子上,最后还是妥协了,他答应给李太太一笔补偿款和一半的首饰,并把家里唯一的车给她。
 
  作为交换,女儿归他抚养。
 
  李先生可不放心把自己的女儿交给这样品行的人来抚养。
 
  但李太太却还是不同意,她觉得补偿款太少,打定主意不给她三十万她就不离婚,准备硬生生拖死李先生。
 
  李先生这下彻底看开了,秉着他自己不好过,李太太也别想好过的目的,他去定制了一副锦旗。
 
  在某天妻子穿得光鲜亮丽地去上班之后,他也拿着锦旗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之后,李先生便大摇大摆地把锦旗给展示了出来。
 
  锦旗上赫然写着“感谢医生xxx照顾我妻xxx”,后面还附了一首李先生所做的小诗。
 
  围观群众一看锦旗,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们开始围起来议论,一时间大厅里乱作一团。
 
  毕竟,谁也想不到那些妙手回春,治病救人的医生竟然背地里能干出这么道德沦丧的事情。
 
  李太太在上班的时候,听到同事在议论自己,询问之后才知道怎么回事,她连忙怒气冲冲地走到了大厅。
 
  “你干嘛!丢不丢人啊你!”
 
  这种家事拿到上班的地方说,她以后还怎么见人啊,李太太只觉得脸上臊的慌。
 
  李先生却讽刺地笑了笑。
 
  “你是知道丢人啊?我还以为你不知道丢人呢。”
 
  周围的人也顿时知道了锦旗上的妻子指的就是面前这位护士,开始对她指指点点的。
 
  经过李先生这么一闹,网上也都开始疯传起来这件事,李先生也为此写了一封声明,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医院得知员工有如此道德败坏的事情之后,也开除了他们,李太太和那位出轨的医生不仅丢了工作,还要面对舆论的惩罚。
 
  【以案释法】
 
  网友都十分唾弃李太太这种行为,觉得她出轨后还索要30万的行为未免太过不要脸,甚至有人觉得应该将通奸纳入法律。
 
  那么本案究竟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1、出轨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否应该不分或者少分?两人的子女应该由谁来抚养?
 
  我国民法规定了因夫妻一方的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存在合法夫妻关系,且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离婚是由一方法定过错且无过错方由于离婚受到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本案中李太太显然属于过错一方,其有配偶仍然与医院的医生同居,对李先生乃至其家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李先生基于此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不仅如此,在分割财产时,掌握财政大权的李太太说家里一分存款都没有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按照李先生所说,李太太手上拿着五六十万,其却说已经全部花完了,她有隐藏或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
 
  法院在查清事实后,如果发现李太太确实有上述行为,可以适当地对其少分。
 
  至于孩子,法律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本案中李先生抚养子女的条件更好,按理来说法院可能会将其女儿分给李先生。
 
  2、为什么当前的法律只规定了重婚罪,而没有将通奸纳入法律?
 
  重婚罪是为了保护一夫一妻的法律制度,所以我国才将其纳入了法律。
 
  在建国之前,我国是有通奸罪的,传统法律认为通奸罪可以惩罚那些破坏家庭的人,从而维护社会和谐,但建国之后已经将这个罪名彻底废除。
 
  现在出轨的事比比皆是,如果一个个都要惩罚,一方面打击面太大,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取消通奸罪是符合现代化趋势的做法,它有利于保护个人自由和婚姻权利,让人们有更多的自由来选择配偶,也有利于提高司法秩序,减轻司法机关的压力。
 
  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像情谊行为、爱情以及社会交往中的人际关系等领域都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通奸虽然无法受到法律惩罚,但我们却可以对其进行道德谴责。
 
  比如本案中的李太太,其已经被医院开除,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3、李先生在医院拿出锦旗的行为显然扰乱了公共秩序,那么他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或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寻衅滋事罪的表现之一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李先生虽然拿出了锦旗,造成医院大厅人员聚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但是去其行为并没有达到严重混乱的程度。
 
  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组织聚集众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如果未经组织,民众自发围观聚集,并不够成本罪。
 
  本案中李先生显然没有组织聚集众人,因此并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事后,李先生还就自己的行为在网络上发布了声明,其声称自己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恶气,才做出了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全程有录像可以证明他没有扰乱公共秩序。
 
  可能因为现在网络发达,婚后出轨的事情常有发生,但我们应该坚持对婚姻的忠诚。
 
  忠诚只是婚姻的最低底线,而我们要做的不光有这些,还有对一个家庭的责任,对子女的以身作则等等。
 
  如果两个人真的没有感情了,完全可以和平离婚,没必要出轨,最后闹得和本案中的李太太一样难看,这样会毁了两个家庭。
 
  大家支持本案中丈夫的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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