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交警赔143万元取得谅解,没想到两年后被公诉,男子:还钱

当前位置:看文网 > 综合类 > 法律政策 > 发布时间:2023-07-26 15:48 来源:未知 点击: 手机阅读
  【案例摘要】
 
  警察与群众发生冲突,只受了轻微伤,获赔143万之后仍然不满足,在两年后以妨碍公务罪又将他人告上法庭。
男子打交警赔143万元取得谅解
  这究竟是谁的错?
 
  武某是一家知名公司的老板,在商场上磨砺多年的他早就习惯了通过应酬来拉拢客源。
 
  事情发生的那天,他就因为应酬喝了不少的酒,最后是他的司机送他回到停车场的。
 
  刚一到,武某就发现自己平常用的停车位上已经多了一辆警车,而旁边站着几名警察。
 
  他顿感不妙,心想难道是自己犯了什么事?
 
  下车询问过后他才知道,警察只是占用他的车位办点公务。
 
  但这样一来,武某的车就没地方停靠了,于是他便跟警察开始协调,让警察把自己的私人车位先腾出来。
 
  几位警察也是懂事理的人,他们刚上车准备把车开到别处,却被另一位赶来的警察王某给制止了。
 
  “不要干涉公务,你把车停到别的地方去!”
 
  原来他们正准备在这里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万一挪车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来了,岂不是耽误了追捕的最佳时机?
 
  可能酒精上了头,武某顿时感觉自己在司机面前没面儿了。
 
  自己好歹也是个小老板,平常那些人巴结自己还来不及了,从来没人敢对他用这种命令的语气。
 
  更何况,这本来就是他的私人车位,即使是警察执行公务,也不能侵害他对于私人车位的合法占有。
 
  这么一想,武某顿时有了底气。
 
  “凭什么我把车停到别的地方去!那是我花钱买的车位!”
 
  警察王某跟他解释了一通,但武某根本听不进去。
 
  他觉得眼前这个警察就是凭借自己的职权,在欺负他这个没有权利的老百姓。
 
  两人就这样吵了起来,酒精上头的武某完全没了往日的顾忌,什么话都敢说,就直接把王某给惹生气了。
 
  王某本来就因为抓捕犯人而有些紧张,现在又节外生枝,他就让同事准备些辣椒水,万一武某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他好有个防备。
 
  这下武某彻底不干了。
 
  在他看来,这个警察占着自己的私人车位就算了,竟然还准备拿辣椒水来对付他,这世上还有没有王法了?
 
  过于气愤的他直接拿着保温杯的水就泼向了王某,甚至将保温杯砸了过去。
 
  王某侧身躲过,他担心武某这样继续闹下去,会耽误了抓犯人,就让自己的其他同事先把武某给带走。
 
  武某看着蜂拥而上的警察,表现得十分抗拒,看起来就要跟警察打起来了。
 
  他的下属看到自己老板这个样子,怕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就在旁边制止自己的老板。
 
  但此时的武某脑袋已经不清醒了,他只感觉到王某是在处处针对自己,便开始口不择言。
 
  “你个破警察,嘚瑟什么?”
 
  王某听到这句话,也不准备惯着武某,直接上前把武某给压住,几名警察也上前帮忙。
 
  “妨碍公务,有什么话等会警局随便你说!”
 
  武某听到这话开始奋力挣扎,几人缠斗了起来。
 
  一切都太过混乱,谁都不清楚自己打了谁,是王某的一声痛呼让这几个人清醒了过来。
 
  只见王某跪坐在地上,表情十分痛苦。
 
  武某顿时慌了,虽然醉酒,但他知道这可是袭警罪,搞不好要坐牢的。
 
  他赶紧让司机打了120。
 
  医院诊断过后,认定王某多处肌肉拉伤,腿部还有韧带断裂。
 
  武某担心自己因为这件事情坐牢,就准备拿钱私了,反正他一个小老板,钱多的是。
 
  最终在中间人的协调之下,武某拿了一百四十三万作为赔偿,王某也欣然接受了这些钱,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但两年后,武某却因为这件事被提起公诉,并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处八个月的有期徒刑。
 
  武某接到公诉书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
 
  他给王某打过去电话,却被王某以他什么都不知道,没法干涉为由给糊弄过去了。
 
  这下武某也没了办法,他只能拿着王某出具的谅解书上了法庭。
 
  在法庭抗辩过程中,武某得知了此次起诉确实跟王某没什么关系,是检察院在翻阅案件时发现,武某的行为已经干扰了执法人员的正常工作,构成妨碍公务罪。
 
  因此本次审理的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而不是武某和王某之间的民事赔偿问题。
 
  在法庭举证中,他发现王某之前腿部就有伤,自己那次只不过是引起了王某的旧伤,可能轻伤都没有造成,他根本就不用赔偿那么多。
 
  而两人私底下签署的谅解书因为欠缺第三方公证,并没有什么法律效力。
 
  这也就意味着他的一百多万打了水漂,自己还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武某怒从中来,只觉得自己被欺诈了。
 
  于是他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双方之前所签订的和解书,并令王某返还不当得利143万以及这两年的利息。
 
  法院在经过审理之后,以双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支持了武某的诉讼请求,但也判处了武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以案释法】
 
  酒精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它闹出来的案件比比皆是,如果武某和王某各自退让一步,或许就不会发生这起事件。
 
  王某身为公职人员,即使是为了执行公务,也应该注意自己的执法行为。
 
  而武某如果能够先把车停在别的地方,也能避免这次的牢狱之灾。
 
  本案引起了网友对于警察该如何执法的探讨,主要涉及到的法律疑问有以下几点:
 
  1、武某的行为属于妨碍公务罪还是袭警罪?
 
  妨碍公务罪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袭警罪则属于妨碍公务罪的特殊罪名,其侵害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当时身为警察的王某正在依法执行公务,两者因为一些小矛盾而产生摩擦,造成了王某受伤的结果,同时触犯妨碍公务罪和袭警罪。
 
  但是武某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应当判处一罪。
 
  一般情况下,特别法条优先适用,同时触犯袭警罪和妨碍公务罪的,应当只认定为袭警罪,故武某的行为构成袭警罪。
 
  2、为什么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武某还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刑事案件分为公诉和自诉,公诉由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人进行起诉,后者则尊重受害人的主观意愿,如果其不追诉,国家也不会追诉。
 
  像一些轻微犯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等等,一般由被害人自行起诉。
 
  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都是有公安机关提起公诉,本案虽然是轻微犯罪,但是已经侵害了公职人员的执法活动,所以也应当公检机关提起公诉。
 
  一旦提起公诉,就相当于国家在替被害人行使诉讼权,这是不能随意撤诉的,一旦随意撤诉会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
 
  所以即使武某和王某私下达成了和解,也进行了赔偿,依然不能撤诉,只能对武某从轻处罚。
 
  3、警察执行公务时,在必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合法征用公民的私人财产?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人财产不受侵犯,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对公民的私人财产进行征收、征用并基于补偿。
 
  当然,执法人员在进行征收时,应当出示自己的相关证件并表明身份。
 
  如果情况紧急,需要征用公民的场地、交通工具等,给公民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本案中王某情况紧急,并未对武某出示合法证件,且态度也比较强硬,存在一定的瑕疵。
 
  武某如果对执法机关的行为存在异议,可以讲执法行为记录下来留作证据,然后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法院为什么判决警察返还143万?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等存在重大误解,使得行为后果与自己的行为完全相悖,产生重大损失的行为。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本案中,王某以为自己给钱可以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对于该民事行为的性质以及王某的伤势程度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而其是在法庭上得知该撤销事由的,仍然在撤销期间,可以行使撤销权。
 
  我们在遇到类似本案的民警纠纷时,一定要冷静,不要一着急就动手,这很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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