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就在今年的7月,江苏一名8岁的小女孩被两名小男孩使用钢珠击中的眼球,直接导致左眼失明,事后男孩家长竟不愿赔一分钱。
不少网友纷纷直言:每个熊孩子背后,都是熊家长作祟!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在案发当天,由于小安的母亲夏女士当时比较忙,就把小安托付给了姑妈照顾。
姑妈也是非常喜欢小朋友的人,打算带小朋友们去外面买东西,不过因为小朋友太多,电动车带不下。
于是姑妈就想了一个办法,先自己一个人在前面骑电动车慢慢走,几个小朋友就跟在后面。
几位小朋友也很乖,都是在路边的安全地带跟着,一幅和谐景象。
小朋友虽然一路上都在玩耍说笑,但并不会妨碍路上车辆行走,路人看见这一行人,也是抱以微笑。
但8岁的小安毕竟年龄太小,体力也不像成年人一样那么持久,长时间行走已经让小安感到有些疲劳。
于是小安就在路边找了一处地方休息,姑妈觉得孩子这么大了,可以让她独立照顾自己。
所以姑妈说让小安自己在这休息一下,她和其他人在商店那边等小安追上来。
谁知这个举动,却酿成惨案。
本来脱离大部队的小安好好的坐在路边,也没招惹谁,但路过的两名小男孩骑着电动车靠近了他。
这两名小男孩平时就比较调皮,家里人也没怎么管他们,于是他们就经常骑着电动车到处逛,也喜欢拿着弹弓打鸟或者打一些其他动物。
今天他们路过小安的时候,刚好在看见了小安,其中一名男孩觉得小安好欺负,于是打算吓唬吓唬,就用弹弓攻击了小安。
“啪!”
好巧不巧,小男孩用弹弓精准命中了小安的左眼,小安马上用手捂住了眼睛嚎啕大哭,左眼撕心裂肺的疼痛让小安是又疼又怕。
还走出多远的姑妈听见小安的哭声,立马意识到不对劲,于是赶紧骑车往回赶,去看小安到底怎么样。
当姑妈看见小安眼睛血流不止之后,姑妈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立马就将小安送往了医院。
在经过检查之后,医护人员说明了小安的情况:小安左眼的眼球被钢珠击中,导致眼球破裂,最终结果就是,小安左眼彻底失明。
小安的母亲夏女士在得知此事之后悲痛万分,为了帮女儿讨回一个公道,于是夏女士查看了监控,弄清楚了事情真相。
了解事情经过之后,夏女士非常的愤怒,认为这两名男孩的所作所为非常过分!他们必须为伤害小安的行为付出代价!
爱女心切的夏女士也是很快就向当地公安部门报了案,公安部门很快就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
调查发现,攻击小安的是一位13岁的男孩,但是当地负责此案的民警一直在推脱此事,不愿意给夏女士一个说法。
负责此事的相关人员不是说证据不充足,就是在让夏女士在男孩家中找到凶器证据再来报案,总之就是一直不给立案。
孩子在医院躺着,警方还不给立案?
异常愤怒的夏女士直接找到了当天骑电动车的那个男孩,骑电动车的男孩也承认:就是坐在后面的男孩攻击了小安。
有了这些证据,负责此案的民警不得不传唤了攻击小安的男孩来审问。
经过10个小时左右的审问,男孩终于承认了是自己攻击的小安。
在审问结束之后,夏女士见到了男孩的家长,她愤怒的上前,要求男孩的家长对自家进行一些赔偿,但男孩的家长丝毫没有歉意,更不打算赔偿。
“没钱赔你!有本事你把他告了!让他被判刑!”
男孩家长完全蛮不讲理,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才13岁,不到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没办法判刑。
对此夏女士也是没有任何办法,即使她多次求助民警,民警却是让他们双方自行调解。
被夏女士闹烦了,民警甚至直接说:“赔点钱就好了,入刑想都别想!”
夏女士为小安讨个说法可以说是难上加难,不得已的她将这件事情发到网上。
尽管网友非常同情夏女士,并且希望凶手可以被绳之以法,但目前警方和男方家长都没表态。
而且夏女士还没有跟小安说她左眼永远看不见了的事实,害怕小安更受打击。
面对小安一次次的询问,夏女士宛如心在滴血一般。
伤人者如何才能受到惩罚呢?
【以案释法】
1、在本案中,小安的遭遇令人非常同情,小男孩虽然年龄小,但他也的确涉嫌违法犯罪了,如何追究责任?
如果小男孩已经成年了,那么肯定是将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的,因为是小男孩主动攻击的小安,这就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以任何手段攻击他人,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小男孩用弹弓攻击小安,对小安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其实就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因为小男孩攻击小安是没有任何原因的,只是因为他想恶作剧,他的主观伤人动机非常的明显,也极其的恶劣。
所以小男孩的攻击就是在故意伤害小安,如果小男孩是成年人,那么这是会入刑的,基本上躲不了三五年的牢狱生活。
但因为这个小男孩只有13岁,尚未成年,因此不一定会受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2周岁但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有非常严重的犯罪情节,在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实之后,需要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因为这个小男孩只有13岁,所以就算证据确凿,已经证明了小男孩伤害了小安,小男孩自己也承认了犯罪事实,也不一定需要负刑事责任。
小男孩伤害小安之后,不仅不用负刑事责任,甚至都不用被拘留,这也是夏女士最头疼的一点。
2、既然无法追究男孩的刑法责任,难道他们可以逍遥法外吗?
不是的,本案中小男孩并不是一定不会被判刑。
因为如果被证实是情节恶劣的行为,那么小男孩在经过最高院的核实之后,也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此外在本案中,小男孩的家长也是应该赔偿小安医疗费用以及其他花销的,毕竟他们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凶手的监护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本案中的家长不仅不愿意赔偿,而且还非常嚣张,甚至不愿意道歉,这其实也是不对的。
因为孩子犯错,家长要负责,这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这些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虽然小男孩伤了人不用负刑事责任,但他们的监护人,也就是他们父母,需要赔偿小安的医疗费等费用。
像小安的医疗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都是需要小男孩父母承担的,甚至还需要赔偿更多的损失费用,比如精神损失费以及后续的营养费。
3、有网友对警方的处理十分不满,那么民警是否有错?
本案中,面对夏女士的多次要求,警方不立案也不协商,这里民警的做法被很多人指责。
如果夏女士认为负责本案的民警对这起案子不作为、推卸责任,那么其实可以起诉不负责任的民警,对其进行调查。
但这也是需要有证据才能够起诉的,如果对方是依法按流程办事,只是不在职能范围内的话,那么是没办法起诉的。
本案中的民警虽然一开始不愿意调查弄伤小安的小男孩,但在夏女士找到确凿证据之后,也开始帮助夏女士调查了,算是在正常走流程。
只是小男孩这个案件不太好处理,因为是未成年人,情况很复杂,所以需要更细致的证据处理才行。
因此民警本身是没什么问题的,不过可能存在对受害者家属态度不好的问题,这是工作态度不好,不属于工作不到位。
小安的悲剧非常令人惋惜,虽然未成年人不一定会负刑事责任,但是家长需要承担的监护责任是不可忽略的,希望各位家长引以为戒。
同时也希望双方尽快协商出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