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业主表示:“你这种行为就是趁人之危,坐地起价,你这是违法的!”
但女子称:“这198个车位我可是花了钱的,是合法取得!要想用就拿钱买或者租啊!”
这名女子为什么会拥有这么多小区停车位?小区其他业主又为什么说该女子趁人之危呢?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王小姐几年前搬进了现在所居住的小区,当时由于小区的入住率并不高,很多房屋还空置着。
虽然居住环境略显冷淡,但有一个好处就是不同于其他拥挤的小区,王小姐所在的小区丝毫不用担心停车的问题。
不仅仅是小区地上有很多空地可以停车,小区外围的道路旁也都可以作为临时车位。
正因如此,小区在几年前开售的时候基本没有人愿意去购买或租赁车位。
这天王小姐下班回家,看着空荡荡的地下车库,她突然想到了一个投资生财的妙招。
说干就干,她立刻找到了所在小区的开发商,在得知地下车库目前有198个空闲车位后,王小姐提出想将所有空闲车位全都买下。
听到王小姐的请求,开发商也感到很吃惊,但是小区的车位已经闲置了许久无人问津了。
开发商也明白既然业主们都有免费的地方停车,谁也不愿意花钱买车位,如果不同意王小姐的购买请求基本也卖不出去。
于是开发商果断同意了王小姐的请求,以每个车位五万元的价格将这198个车位卖给了王小姐。
之所以王小姐想要一口气买下如此多的车位,是因为她看中了这其中的商机。
极富商业头脑的她认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包括自己所在小区在内的众多小区用不了几年就会人满为患。
到那时候停车问题就重新被摆在居民们的眼前,车位也会因此而涨价,自己就能大赚一笔。
果不其然,短短两年以后,王小姐所在小区的居民人数就直线攀升,周边也建起了几座大商场。
不仅小区地面上根本找不到任何可以停车的空地,就连小区外马路边都停满了车。
这时不少业主就想起了小区的地下车库,期间也有业主尝试将车停到车库去,但是因为王小姐事先安装了地锁,那些想占用王小姐车位的业主们也只能作罢。
时间一长,很多感到非常不方便的业主们找到了王小姐,想购买车位。王小姐当即就答应了,但是要求对方按照目前车位的均价进行支付,目前该地段车位的均价大约在十万元上下。
要知道当时王小姐仅仅以每个车位5万元的价格将所有车位拍下,短短几年价格就翻番了。
一想到刚入住时车位仅仅五万元,现在王小姐定价十万元,想购买车位的业主们就感到非常不平衡!
随后,王小姐表示业主们也可以租赁车位,只不过相比于当时的三百元一个月,按照目前的市价应当支付五百元。
一想到自己每日都要为了停车发愁,而在看到王小姐坐拥这么多的车位,本就眼红的业主们当即表示王小姐这么多就是乘人之危!
就是恶意占用大家的资源来赚取钱财,是不道德的!
而且和当时买下车位的价格相比,王小姐现在的定价足足翻了一倍,是典型的坐地起价行为。
不仅是恶意哄抬价格,操纵市场的不道德行为,还给其他业主制造了困难。
随后,不少居民将此事反映给了当地的媒体,希望媒体可以从中进行协调,之后媒体找到了王小姐了解情况。
面对媒体,王小姐解释道:几年前小区刚刚开售的时候开发商就发布过车位的竞拍通知,但因为当时小区的居民还不是很多,有很多可以停车的地方,大家谁也不愿意花钱停车。
自己在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后,对方同意自己以当初公示的五万元价格买下这198个车位。
自己也已经对购买的车位进行了登记备案,属于合法取得。
而针对其他业主质疑其恶意哄抬价格的说法,王小姐也表示就是无稽之谈!
随着这几年的建设,现在小区以及周边设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配套设施的价格也自然水涨船高。
和自己相邻的几个小区中,车位的价格最高的已经涨到了16万,最低的也要9万,自己对于车位10万元的定价不仅没有哄抬价格,反而要低于市场的均价!何谈不道德?
况且自己花钱通过合法途径购得的财产,自己当然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定价,他人无权干涉,如果业主们觉得贵了可以选择不买。
面对王小姐的说法,记者们也是被说的哑口无言。毕竟王小姐说的句句在理,个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的绝对保护!
随后,记者也向律师进行了求证,专业人士也从法律的角度肯定了王小姐的说法,证明了王小姐转卖车位的合法性!
一方面是业主们急迫的停车需求,一方面是王小姐的寸步不让,事情眼看就要陷入死循环中,无计可施的记者也将此事发布到了网上。
目前,多方部门正在积极进行协调,力求找打一个可以既不损害王小姐的合法权益的,又能满足广大业主停车需求的共赢方案。
【以案释法】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几乎所有人都站在了王小姐这边,大家对王小姐的做法表示了理解和肯定,纷纷表示:王小姐的做法没毛病!
当初大家都不想花钱不去购买车位,这么多年过去了没地方停车了想买为什么不允许王小姐涨价?
毕竟王小姐买车位也是为了投资,如果不允许涨价的话,那如果要是车位跌价了的损失是不是也大家一起承担?
1、业主要求王小姐低价出售车位的要求是否合理?
王小姐当初以开发商公示的价格将198个车位买下,并且办理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已经合法取得了这些车位的所有权,这些车位已经属于王小姐的私有财产。
既然是王小姐对这些车位具有所有权,那么同时就对其具有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和占有权。
本案中,王小姐依靠车位的升值赚取的利益就应当视为对车位的收益权,即王小姐对车位投资的回报,是其对车位拥有所有权的体现。
同样,王小姐对车位拥有所有权的同时也享有对车位的处分权,所以完全有权利决定将车位卖给谁或拒绝卖给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其他人不受侵犯。
据此法条,除非在争得王小姐同意的前提下,否则任何对其车位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强行占有或恶意损坏的行为都会被定性为违法行为。
如果其他业主强行将车停在王小姐的车位上且在驱离后拒不驶离的,那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就涉嫌侵占罪,不仅面临着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并且如果业主私自破坏了王小姐安装的地锁,累计损害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就会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王小姐对车位十万元的定价是否合法?
正如王小姐所说,经过了几年的建设,无论是自己所在的小区还是周边配套的基础设施都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小区的入住率也随之得到了提高。
按照目前的情况,并参考同地段相邻小区的车位价格,王小姐对车位进行的定价是合理的。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中恶意抬高物价,推动价格上涨过高的定义,不存在恶意哄抬物价的行为。
而且王小姐购买车位本身就是为了投资,获取相关收益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虽然现在好多车位紧张的城市都公布了《车位管理办法》,并要求住宅车位规划配置比例大于1:1时,一套房屋最多可以同时购买2个车位,但该规定仅限于在进行同一竞买时。
在王女士购买车位的时候,车位竞拍公示已经发布了一段时间了,车位也已经闲置了很久,业主对于车位的购买力明显不足,不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况。
王小姐在没有竞争得情况下,通过合法途径对车位进行购买是公平的,是合理合规的。
综上所述,王小姐购买198个车位并将其定价10万元出售的行为并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
3、事已至此,该如何实现共赢的结局?
车位作为王小姐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不可侵犯,而业主们的停车需求又迫在眉睫,那么这相对立的利益冲突应当如何解决才相对妥善?
业主们如果不愿意进行购买的话,可以选择租赁车位。
虽然之前车位的租赁费用为300元,但就目前的物价水平来看,王小姐定价500元一个月笔者个人觉得并不过分。
介于每个业主的停车需求不同,还可以和王小姐协商能否按次按时收费。
毕竟每个业主停车的时间可能存在时间差,这样还可以做到车位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不仅业主少花了冤枉钱,王小姐也可以获取相对更多的报酬。
同时,业主这边还可以由业委会派出代表与王小姐进行协商,请求其降低对车位的定价。
毕竟相比于购入时的五万元,稍对价格进行降低王小姐也是盈利的,当然这是建立在不违背王小姐个人意愿的前提下。
王小姐也应当考虑自己所在小区的特殊性,毕竟地下车库是考虑全体业主的停车需求所建造的,如果大量的车位被一个人占有势必会衍生出众多的问题。
当然这里不是对王小姐进行批判,只是希望大家可以互相体谅,让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
相比于是非对错比较明了的纠纷,这种双方的诉求都很合理的问题解决起来才更加棘手。
就像我们今天讲述的“小区车位争夺战”一样,不管是站在情理的角度,还是站在法理的角度很难去评判是非对错。
其实,同住在一个小区,邻里之间发生矛盾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们应当正确的去对待,多去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处境。
保持一颗平常心,通过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
毕竟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
只有邻里之间保持着和睦的关系,才能为大家营造出一个舒适祥和的居住环境,从而更好的生活工作。相信这也是无论王小姐还是其他业主们都希望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