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功收复宝岛之前的半个多世纪台湾历史,大多是荷兰人记录的,其中史料最丰富的当属《热兰遮城日志》。
热兰遮城是荷兰人兴建的殖民首府,位于今日台南安平区。当时荷兰政府与东印度公司为了掌握殖民地状况,要求各个殖民据点逐日记录殖民地大小事件,《热兰遮城日志》记录的就是1629-1662年间的台湾。
热兰遮城,跟纽约一样都是荷兰人所建,而且差不多是同期兴建。《热兰遮城日志》的重要之处在于,基本奠定了荷据时期(1624-1662年)台湾历史的框架。它记录了17世纪台湾的许多重要历史:荷兰人打败西班牙人的战争、台湾早期基督教传教史、荷兰治理台湾的方式、荷兰殖民者与台湾原住民的关系等等,这些在中国的史书里,都没有记载。
《热兰遮城日志》是我读过最轻松的古代历史文献,没有之一。它不像一般官方文件那样需要慢慢啃着读,而是真的像一个人老老实实写的日记。
1644年荷兰人绘制的《大员港鸟瞰图》
看《热兰遮城日志》,你能看到17世纪台湾社会的很多细节,比如我发现一个挺有意思的地方,荷兰人太特么爱收税了!
摘录了一些,可快速浏览,感受一下台湾人民水深火热的生活——
1635年记录的「进出口税」:
中国船在那里都要为各种货物缴税,粗货细货,进口时一律缴纳6%......此外,船主,即所有搭乘商人的戎克船的头领,回去中国时,必须缴纳4%的货物出口税给官吏......暹逻苏木和占巴苏木,在中国每担可卖到6里尔的,就须缴纳进口税2里尔;胡椒,可卖到20里尔的,就须纳税5里尔;铅,可卖到8里尔的,就须纳税2里尔;铜,可卖到16里尔的,就须纳税3里尔;檀香木,可卖到30里尔的,就须纳税6里尔;白豆蔻,可卖到25里尔的,就须纳税4里尔;燕窝,可卖到120里尔的,就须纳税18里尔;象牙,可卖到75到80里尔的,就须纳税12里尔;其他所有的货物也都如此类推,都按照售价扣税。
1641年记录的「进出口什一税」:
总督已经允许中国商人的船前往柬埔寨与东京,条件是,他们向东印度公司缴纳十分之一的进口税和出口税,而且他们不得经营与东印度公司相同的货物。
1644年记录的「贡税」:
我们来这儿的目的,并不是要来消灭他们,而是要来向他们提供和平以及我们友善的来往,这种关系,不外乎只要求他们公正的服从而已——如果愿意服从公司,每年需用鹿皮或其他东西缴纳贡税。
1655年针对渔民的「乌鱼税」:
1655年,有71艘渔船来大员(即台南)。这些渔夫表示,他们乐意来南部沿海捕乌鱼,不过希望公司降低从每只乌鱼收一个stuiver(5分荷兰盾),一担乌鱼子收六里尔的征税。因为乌鱼价格跌了,那些中国渔夫近来很难支付应缴的税,这些税,有时超过他们捕获总数的一半。这使他们难以维生。所以这些渔夫现在提议,让他们每捕获五只乌鱼缴纳一只......总督与议会经过调查后,认为那些渔夫的要求有道理,决定每一百只乌鱼征税二十只。
良心发现了啊。
1658年记录的「人头税」、「稻谷什一税」:
征收中国人的人头税和稻谷什一税,1658年收入105585里尔。有五十艘中国人的船去南部沿海捕鱼,这些鱼,消费的不计,光出口的,公司就收到5000里尔的出口税。议会决议,以后也要征收从中国进口纺织品的进口税。
此外还有很多税,比如房屋交易税、槟榔税等等。重商主义的荷兰人认为,万物皆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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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1630年荷兰人绘制的台湾地图,也算是中国没有但挺重要的中国史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