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3岁宝妈被澳洲男友虐死,生前自述:我怕我死在那个家里

当前位置:看文网 > 综合类 > 法律政策 > 发布时间:2023-08-14 09:23 来源:未知 点击: 手机阅读
    【案例摘要】
 
    33岁的华人女子,在大洋彼岸的澳洲被仅仅认识一个月的男友虐杀致死,而在她遇害时,年仅8岁的儿子就在隔壁房间。
 
    这名可怜的受害女子叫张菊,她在国内打拼事业,并取得了一定成功,是个典型的事业型女强人。
 
    在国内时,她和前夫结婚并育有一个儿子。离婚后,她想着转变一下生活环境,便带着8岁的儿子暂住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
 
    在这里,身处异国他乡的两人几乎没有家人和朋友,好在邻居人缘不错,常常邀请两人去家里做客,张菊忙时还会帮忙照顾她的儿子。
中国33岁宝妈被澳洲男友虐死,生前自述:我怕我死在那个家里
    随着生活渐渐安定下来,爱交友的张菊心想多认识个朋友,就多一条出路。于是她在社交媒体上发文介绍自己的情况,表示想结交一些新朋友。
 
    在数十条私信中,张菊一眼就看到了来自马来西亚的谭某,双方都是华人,沟通上也没有阻碍,张菊便加上了对方的微信。
 
    聊了几次后,两个人都觉得很有共同话题,于是决定线下见面,就约上各自的朋友一起打牌,一来二去之后双方都互生好感。
 
    虽然张菊离过婚,还有个八岁的孩子,但因为平时会花很多钱保养,皮肤状态比二十来岁的小姑娘还要好,这更让谭某沦陷,在自己的朋友面前连连称赞张菊又漂亮又温柔。
 
    谭某也用实际行动证明真心,他隔几天就会约张菊出来吃饭,还经常送花给她,对张菊的儿子也十分爱护,主动提出接送他上下学。
 
    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张菊觉得谭某脾气有些古怪,加上木匠的工作赚不了大钱,渐渐的就减少了和他的接触,将目标转到另一个男人身上。
 
    在得知自己痴恋的女人竟然偷偷跟别的男人交往,谭某醋意大发,他随即将张菊约了出来,并向她表达了自己的爱意。
 
    谁知张菊却未对他的表白有多少反应,只是委婉的表示自己还在考虑对方是否能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安稳的家,同时还就自己和另一个男人的交往作出解释。
 
    听完这话,谭某一改之前温柔绅士的作风,眼神中充满着怒火,他开始推搡张菊,言语中还尽是污秽侮辱性的话。
 
    张菊十分害怕,也在这次表白中她彻底认清了谭某,对方是一个有着极度控制欲和家庭暴力倾向的人,为了孩子,她绝不能嫁给这样的人。
 
    因此,在认识一个月之后,张菊将谭某的所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并且拒绝接听他的电话。
 
    张菊的举动彻底激怒了谭某,和朋友喝酒时,他曾说过:“如果张菊背着我和那个男的在一起,我就杀了她,抱着她一起死。”
 
    离春节还有10天左右时,张菊的邻居报案称张菊消失了,只剩下她的儿子独自在家。
 
    警方立刻赶往张菊的住处,并在附近遇到了谭某,他自称是张菊的男朋友,并协助警方的调查。
 
    据谭某描述,张菊当天身穿一件粉色睡衣出门散步后就再也没回来,调查监控录像后,警方发现谭某所说属实。
 
    随即当地警方展开了大规模的搜寻,而就在这紧张的时刻,谭某竟然被人发现在墨尔本机场,正准备乘飞机回到马来西亚。
 
    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怀疑,随即将他带到警局调查。但谭某拒绝交代任何事情,只说自己是为了去寻找女朋友。
 
    警方又对张菊的朋友走访调查,他们坚定的认为是谭某谋杀了张菊,还曾多次听张菊说担心会死在谭某家里。
 
    这下谭某的嫌疑大大提升,但苦于没有找到张菊,警方只能将此案定为失踪案。
 
    直到四个月后,有员工在垃圾填埋场中发现一具女性遗体。
 
    经证实,警方确认这正是失踪的张菊。
 
    但虽然找到了遗体,却苦于没有证据,无法对谭某进行起诉。
 
    随着对谭某的深入调查,警方发现他在马来西亚已有家室,他玩弄张菊的感情,动辄还对她大呼小叫,甚至拳脚相加。
 
    可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质询,谭某始终坚称自己没有杀害受害人。警方对他也显得毫无办法,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谭某手机里的搜索记录,将成为揭示他一切罪恶的有力证据。
 
    刑侦人员在对谭某的手机进行监控时,偶然发现他在网上曾经搜索过“在澳洲如何处理尸体?”和“在澳洲杀人被判刑多久?”这类问题。
 
    这样的搜索记录,无疑将谭某和案件直接联系到了一起,有了直接的线索,在接下来的审讯中谭某再也无力辩驳,承认了他的罪行。
 
    据谭某交代,案发当天他在张菊家中的卧室对她拳打脚踢,在遭遇了强烈反抗后,谭某怒火中烧,拿起刀连捅了受害人6刀,而其儿子就在隔壁房间。
 
    作案后,谭某找到舍友请求他帮助自己掩盖罪行,遭到拒绝后,谭某冷静地处理着案发现场,并用毯子将尸体包裹起来扔进垃圾桶,随后开车将其丢在路边。
 
    张菊的父母从中国赶到墨尔本,只为了见女儿最后一面,为了讨回一个公道,他们等待了两年半,近乎耗光了身上的所有积蓄。
 
    法官在宣判时告诉谭某,他对待张菊就像对待垃圾一样,因此他被判处28年监禁。
 
    谭某为他的恶行失去了28年的自由,但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一个小男孩再也不会感受母爱,一对年迈的双亲也失去了女儿。
 
    现如今虽然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对于张菊的家人来说,他们还需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能走出来。
 
    【以案释法】
 
    在审判中,法官称谭某杀害张女士和掩盖罪行的行为是“冷酷和可耻的”,“你冷静而有条不紊地清理现场、处理尸体、向警方撒谎并试图逃离司法管辖区。
 
    这导致张女士的尸体在垃圾填埋场无人发现长达4个半月。”
 
    最终他被判处28年监禁并将在服刑期满后被驱逐出境。
 
    如果这起案件发生在中国,那么谭某的行为将被定性为故意杀人,很有可能面临死刑的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受法律保护。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影响故意杀人罪量刑的诸多条件中,杀人动机是其中之一,出于寻仇或是因感情纠纷杀人的,一般不会视为加重情节。
 
    而在不同的案件中,嫌疑人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内容也截然不同,不能光看到死亡结果就判处死刑。
 
    故意杀人根据作案动机,可以分为激情杀人和预谋杀人,主要以事先有无确定好的犯罪动机为。
 
    一般来说,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要进行犯罪准备,要进行规划部署,准备工具,因此主观恶性更深。
 
    而激情杀人的杀人念头则是在一瞬间产生的,产生的过程往往没有思考,是在被害人的挑逗下失去理智,进而失控杀人。
 
    激情杀人中,被害人往往具有一定过错,所以对于激情杀人的判刑会比预谋杀人轻。
 
    本案的谭某因为求爱被拒,因爱生恨,产生犯罪动机,进而有预谋有计划的将受害人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杀死。属于预谋杀人,应该从重处罚。
 
    谭某在杀害张菊后,还对案发现场进行过一定处理,并且有抛尸后的行为,对于抛尸行为,应当如何用刑法予以评价呢?
 
    对于自己杀人自己抛尸的,抛尸行为是杀人行为的组成部分,不必再次评价,但抛尸应该被认定为犯罪分子毁灭证据、逃避法律责任、妨碍司法公正的表现,会在行为人所处的具体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如果没有实施杀人行为但参与抛尸的,定罪需要分情况讨论。对于那些为故意杀人的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构成故意杀人犯的共犯,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如果只是单纯的抛尸行为,构成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
 
    由于此事件发生在澳大利亚,在定罪判刑上必须依照澳洲的法律制度。
 
    而澳大利亚的刑法中将应予起诉罪分为两类:较为严重的叫做犯罪,危害性较低的被称为“轻重”。
 
    相比于我国的刑法,澳洲更加着重于犯罪预防,积极推动刑罚和社区服务结合的方式,采取社区矫正的手段来降低犯罪率。
 
    不同于中国,澳大利亚现行刑法已经取消了死刑,最高的判刑为终身监禁,但也仅针对极其罕见或恶劣的犯罪分子。
 
    经过当地法院的审理,他们裁定谭某有谋杀和遗弃尸体的罪行,基于澳洲的法律,最终法院只能给予其28年有期徒刑。
 
    不难发现,澳洲的刑法对于谋杀罪的判刑根据情节轻重一般在20-30年左右,而中国一般是无期徒刑到死刑。
 
    因为澳洲刑法体系注重贯彻人权、人文精神,会给予被告人完全的个人隐私权,保障当事人能受到公正的审判。
 
    而中国注重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强调对被告人的监视、打压和处罚,形成以案件事实和量刑为主要考量标准的体系。
 
    如果谭某在澳洲刑期结束,澳洲政府将他驱逐出境后,中国政府是否还会对他进行刑罚呢?
 
    在境外发生的犯罪,属于比较特殊的情况,但我国刑法对于犯罪行为的追究不会因为地域差别而放弃。
 
    如果是中国人在国外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而对于中国籍公民权益在境外受到侵害的,我国刑法有三种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属地管辖以及普通管辖。
 
    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只要具有本国国籍,无论相关行为发生在何地,国家都有权对其进行管辖。
 
    因此虽然本案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都在澳洲,应先由澳洲司法部门管辖,但我国还是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一般在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对其免除或减轻处罚。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于控制欲和家庭暴力的讨论,一个具有强烈控制欲并有着家庭暴力倾向的男人,因无法接受被拒绝而采取了极端的举动,毁掉一条生命的同时,也毁掉了几个家庭的幸福。
 
    为了追求公平的判决,受害人的父母千里迢迢赶到澳洲,并在此停留了整整两年,参与整个诉讼的过程。
 
    在此期间,他们耗光了所有的积蓄,全靠亲朋扶持和外界捐款维持生活,然而他们等到的却是杀人凶手仅获刑28年的消息。
 
    这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热烈讨论,死刑的意义,在于惩治罪恶、威慑犯罪,在一定的条件下,死刑还是能发挥一定积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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