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尊女卑在古代能严重到什么地步?

当前位置:看文网 > 历史解密 > 中国古代史 > 发布时间:2023-08-03 08:07 来源:未知 点击: 手机阅读
  在遥远的中国古代,恶劣的男尊女卑之风深深扎根,糟粕思想困扰千百年。
 
  女性地位低微,甚至政治领域难得一见。
 
  早在《周易·家人》,有言“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
 
  女人的职责,便是在家守贞良母,外出活动不得违反。
 
  在春秋时期齐国的桓公更进一步提出毋使妇人与国家,将女性参政之念严压。
男尊女卑
  历代朝代也残酷禁止女性参与科举考试,拒之从军从政。
 
  其次贯穿经济领域。
 
  女子禁止私有财产,无法转让家产,即使陪嫁嫁妆也属男方财物。
 
  丈夫亡后,遗产继承权不归妻子,而是儿子权威。
 
  若此男无儿,她唯能依赖存款,难以拥有产业。
 
  再谈及教育层面。
 
  《礼记·内则》所规定,男子十岁可拜师学艺,涉猎六艺之术。
 
  女子唯得闺中务织家务,阻遏其文化进修。
 
  中国古代倡扬“女子无才便是德”,勒夺女性受教育权。
 
  这种封建颓废观念长久缠绕,压制女性权益,殊为可叹。
 
  在旧时代,女性地位悲惨,权利稀薄。
 
  东汉时期,有位女学者班昭编写《女诫》七篇,目的是维护家族,迎合时势,将女性行为规范,强调夫为妻主,推崇三从四德。
 
  此书广泛传播,将男尊女卑观念深深扎根,渗透观念与生活各领域,成为古代女子教育的楷模。
 
  其内容包括无论对错,女性应无条件服从丈夫。
 
  丈夫可再娶,妻子不得再嫁;
 
  女子应善待丈夫的父母,顺从恭谨,处处忍让,至曲意逢迎之地步。
 
  更甚的是,某些封建王朝规定丈夫可肆意殴打妻子,而妻子殴打丈夫则遭受严酷处罚。
 
  明清时期,男尊女卑之风愈发严重。
 
  进入清朝,贞节定义极端狭隘,除了夫死守节视为天经地义,未嫁亦要舍生守贞,即便男子轻薄,也得寻死作罢。
 
  总而言之,女性生命紧系于贞节,稍有差池,须舍身全节。
 
  清代的儒道学者们对于唐代文章中公主改嫁等内容十分愤怒,对女性的闺中望月、园中观花的诗作也加以谴责。
 
  而且,皇帝亲自给予节妇烈女诗章匾额、缎匹,将其名字载入正史和地方志。
 
  在那个时代,对于“失贞”的女性施以严厉惩罚,轻则驱逐出族门,重则进行沉河、火烧,甚至凌迟处死等残酷酷刑。
 
  清乾隆时期,山西的一个姓李的人,其妻陈氏经常逃回娘家。
 
  有一天,她的父亲陈维善亲自将她送回婿家,但走到半路,女儿又逃了回来。
 
  陈维善怒不可遏,将女儿活活缢死,然后自己上吊身亡。
 
  这类事件在封建社会中并不罕见。
 
  在这种社会风气下,节妇的例子越来越多,以身殉夫、终身守节的事情屡见不鲜。
 
  男尊女卑这封建糟粕思想在中国长期流行,对古代女性地位造成极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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