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三年胡案生,谋不轨罪悲惨名。
九族被诛威凛凛,开国功臣尽沦亡。
胡惟庸案,又称胡党之狱或胡狱,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洪武十三年。本文将介绍与胡惟庸案相关的十个冷知识。
【冷知识一】
胡惟庸案发生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并杀害陈宁、涂节等数人。
【冷知识二】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名,处死了多位开国功臣,包括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和顾时的子孙。
【冷知识三】
胡惟庸案中被牵连杀害的人数高达3万余人,被称为“胡狱”,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冲击。
【冷知识四】
胡惟庸案中涉及的指控包括胡惟庸通倭和通北元,使得一些胡党成员和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导致大规模的清洗行动。
【冷知识五】
朱元璋在胡惟庸案后废除了左右丞相职位,废除了中书省,改由六部分理,并设立殿阁大学士供皇帝咨询,进一步加强了皇权的专制统治。
【冷知识六】
胡惟庸案标志着明朝宰相制度的结束,专制皇权在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冷知识七】
胡惟庸案的发生促使朱元璋建立内阁制度,内阁大学士成为皇帝的顾问,为后来的明朝政治体制奠定了基础。
【冷知识八】
胡惟庸案引发了对胡党及其所属人员的追捕和清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产生了深远影响。
【冷知识九】
胡惟庸案被后世视为明初历史上重要的政治事件之一,对于明朝早期政权建设和皇权集中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冷知识十】
胡惟庸案与其他三大案件(蓝玉案、郭桓案、杨士奇案)一起构成了明初历史上的重要篇章,反映了朱元璋为巩固统治而进行的政治清洗和权力集中的努力。
《昭示奸党录》布天下,胡党成员尽数罗。
胡狱演绎大清洗,牵连逾3万人多。
丞相制度告终结,内阁制度崛起兴。
专制皇权权威稳,胡惟庸案写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