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年4月5日 - 1679年12月4日)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他的主要著作《利维坦》(Leviathan)被认为是政治哲学的重要里程碑之一,他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霍布斯的哲学思想主要涉及政治哲学、伦理学和社会理论,他试图建立一个以理性和社会契约为基础的政治秩序,以避免人类陷入无政府状态的混乱。
以下是霍布斯哲学思想的主要特点:
1. 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霍布斯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生活是非常原始和野蛮的,每个人都追求自身利益,没有任何共同的规则和秩序。在这种状态下,人们之间的冲突和竞争不断,造成了无休止的战争和不安。为了避免这种混乱,人们必须通过社会契约(即一种人们共同同意组建政府来维持社会秩序的约定)来放弃一部分自由,并将权力交给一个中央政府来维持社会秩序和安全。
2. 绝对主权:霍布斯主张建立一个绝对的君权制政府,他称之为“利维坦”,以指代这个统治者具有巨大权力的政府。他认为只有通过这种强大的政府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防止人们回到自然状态的战乱。
3. 社会合约论:在霍布斯的理论中,政府的合法性源自于人们自愿参与的社会契约,人们同意放弃一部分自由和权利,以换取政府的保护和秩序。一旦达成契约,人们就不得违反,政府也有责任履行保护公民的义务。但霍布斯认为,即使政府违反了契约,人民也不应当起义反抗,因为无政府状态的结果会更加糟糕。
4. 人性论:霍布斯对人性有一种较为悲观的看法,他认为人是自私、求生欲望和追求权力的动物。他将人的理性和自私描述为“自利的理性”,认为人们会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行动,而不是出于纯粹的道德动机。
5. 社会和政治平等:在霍布斯看来,所有人在自然状态下都是平等的,没有人天生就比其他人更有权力或特权。然而,为了建立政府和维持社会秩序,人们需要放弃一部分权利,并服从统一的政府权威。
6. 宗教观点:霍布斯主张政府应该控制宗教,以确保社会的统一和稳定。他对宗教的态度是工具性的,认为宗教应该服从政府的领导,并且宗教信仰不应该成为引发内乱和战争的导火索。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主张对后世影响深远,尤其在启蒙时代和现代政治思想的发展中,他的观点仍然被广泛讨论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