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一男子惨死家中,妻儿老小却无一人感到惋惜,众人都希望男子赶快火化。
然而面对殡仪馆工作人员的询问,亲属遮遮掩掩。
工作人员报警处理后,才揭开了这起事件后的家庭悲剧。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男子又是为何而死呢?
张某,这一年51岁,是一个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
2016年10月,张某与儿子将丈夫诸某得遗体运到殡仪馆准备火化。但两人神情紧张,丝毫没有悲伤的样子,殡仪馆人员也是奇怪,明明两个人是死者最亲的人,为何丝毫没有一点情感流露?
再看那死者,衣着什么的都十分整齐鲜亮,没有什么古怪。
但头部却被好几张毛巾死死包裹住。
家属解释那是因为死者是被烧死的,所以头部早已面目全非,为了不吓到家里人所以才这样处理。
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见多识广,倒也不怕这些,执意要打开看看。
家属似乎有所隐瞒,张某和儿子并不想丈夫的面目公诸于世,但是在工作人员的警告下,两人也没有办法。
工作人员掀开毛巾,发现里面的头颅已经焦黑,但是头盖骨上面有好几个打洞,这似乎不是能够烧出来的。
馆长觉察不对,当即就报了警。
听到殡仪馆报警,张某和儿子瞬间紧张了起来。
警方来到现场,初步判定死者有被他人杀害的嫌疑,所以将张某和儿子都带回了警局问话。
张某眼见事态严重,直接表示自己丈夫常年酗酒,这一次是自己把自己烧死了,并没有人害他。
“那你是怎么发现尸体的?”
张某表示前几日自己从亲戚家回来,发现院子里面一片狼藉,到处都是面粉。
她见状就知道是丈夫又喝醉了撒酒疯,刚到后院她就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转头一看丈夫诸某被凉席裹住了头,被火烧得不成样子。
民警注意到张某在交代这些事情的时候眼睛一直不敢看警察,而且说话断断续续的,似乎这都是早已经准备好的证词。
但这些怀疑只是警方的猜测,真正的结果还需要等尸检出来才行。
张某得知警方要对诸某进行尸检,当即跳出来表示拒绝。
她表示死者为大,不想让丈夫死后挨上一刀,但这样的理由阻挡不了警方调查脚步。
诸某的尸体还是被带走了,张某知道,自己的事情已经要藏不住了。
憧憬婚姻,却陷入地狱
张某和诸某结婚已经二十余年,两人由双方家长介绍认识,那时候的张某淳朴善良,很快就爱上了这个很会哄女孩子的男人。
两人认识没多久就结了婚,婚后育有一个孩子。
刚刚结婚那几年,诸某对张某很好,夫妻和睦,家庭幸福。孩子的出生让这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经济压力更大了,于是诸某决定外出打工。
他在镇上找到了一个工地的活,每天依靠卖力气贴补家用,而张某则在家里种地。
人不是完美的,任何人都有一些缺点,诸某也不例外,但是有一个缺点张某是万万接受不了的,那就是酗酒。
诸某酷爱喝酒,每次和工友出去吃饭都能喝个酩酊大醉,醉酒后的诸某还爱耍酒疯,经常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
不仅如此,他喝醉了还会对妻子张某拳打脚踢!
每一次张某都因为心软原谅了诸某。但长此以往。诸某酗酒的毛病也没有改,还因为在工地喝酒被包工头开除,自此诸某成为了一个无业游民,成天在街头巷尾拿着酒瓶子游荡。
谁知酗酒带来的不只是每天的意识模糊,还有身体疾病!
一天晚上,诸某正与妻子亲热,发现无论如何运动,自己下身就是不听使唤,怎么都支棱不起来!
诸某大为震惊,难道自己已经不是一个男人了?
第二天到医院检查,才发现自己有严重的性功能障碍。
其实治疗这个病也很简单,就是长时间吃药,而且需要诸某戒酒。
吃药还好说,这个戒酒诸某是万万不能接受的,不让他喝酒不如直接要了他的命!
诸某直接就放弃了治疗,没有性生活的他更加依靠酒精,每天都昏昏沉沉的。
性功能障碍的他心理逐渐扭曲变态,开始使用暴力来发泄自己的内心的情欲,他把自己的无能转嫁到了妻子身上。
他开始怀疑妻子出轨,并且认为自己性功能障碍就是张某从别人身上弄给他的,因此诸某经常虐待张某。
张某经常遭到诸某得辱骂和殴打,还需要配合他完成一些满足他变态性欲的行为。
张某如果不配合就会换了更加恶毒的殴打,诸某不仅殴打张某的下身,还拔她的毛!
饱受折磨的张某也想离婚,但是自己已经是一个快五十岁的人了,离了婚无依无靠,所以她一直不敢提,只是默默忍受着折磨。
案发前一天,诸某又外出喝酒,很晚才回到家中。
此时张某已经睡着,诸某看着床上的妻子,瞬间来了兴趣,但是自己的下身实在不听使唤,这让诸某气急败坏。
变态的他把愤怒发泄到了妻子身上,他把手伸到了张某的下身,抓住一把毛狠狠地扯了下来。
张某因为疼痛直接惊醒过来,一脚就踹到了诸某身上,两人随即就扭打了起来。
张某一个瘦弱女子哪是诸某的对手?瞬间败下阵来,只好求饶。
一番殴打发泄之后,诸某直接躺床上就睡着了。
张某看着眼前这个天天凌辱自己的男人,心中起了杀念,但理智还是控制了她的欲望,这一晚她并未动手。
第二天下午,张某回到家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正如她向民警说的那样,这是诸某发酒疯之后的“杰作”。
但不一样的是,诸某并没有把自己烧死,他在后院只是被绊倒,头被台阶磕到昏了过去。
张某见到如此“天赐良机”,回想起之前自己遭遇的种种虐待羞辱,她实在忍不住了,她冲到柴房拿出了一把铁锹,对着诸某的头就来了几下,诸某得头颅瞬间“爆浆”,鲜血喷涌而出。
做完这一切的张某拿着草席把诸某裹了起来,一把火给他点着了。
看着熊熊大火,张某决定心中舒畅,但等到情绪恢复,张某也意识到自己犯了何等的打错。
她赶紧打电话给儿子,说诸某把自己给烧死了。
儿子赶回家时,诸某上半身早就被烧焦了,他没有丝毫怀疑这是母亲所为,母子抱头痛哭。
经过尸检,警方得出了他杀的结论诸某头部的伤口证实他遭遇过严重的钝器打击,而且这些打击都是在被烧之前干的。
作为诸某妻子的张某自然成为了第一嫌疑人。张某见事情已经败露,只好把事情全都交代了,诸某确实是自己所杀。
得知这一消息的张某儿子十分震惊,他知道父亲经常家暴母亲,也知道母亲酗酒。
但是没想到向来柔弱的母亲会杀害父亲!
他悲伤父亲离开人世,也后悔作为儿子没能保护母亲,让母亲在父亲的虐待下做出这样的事情。
但此时后悔无用,等待张某的,是法律的重拳。
【以案释法】
本案曝光后,张某的遭遇引来了许多人的同情,很多人表示诸某罪有应得,对于张某不应该有过重的判罚。
接下来我们就从法律角度聊一聊这个案件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
1、张某犯有何罪?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长期受到家暴是否能成为从轻判罚的依据?
本案中,张某长期遭受丈夫诸某的家庭暴力,在一次诸某失去意识之后张某将其杀死,属于故意杀人罪。杀死诸某后张某将焚烧尸体的行为涉嫌侮辱尸体罪。
故意杀人罪,指的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是一种有预谋的杀人行为,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本案中张某对诸某怀恨在心,杀死诸某,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情形。
有人觉得这算激情杀人。但是激情杀人的定义是行为人遭到了被害人的刺激导致情绪饰而杀人,这并不符合本案情形。
本案中,被害人诸某在死之前并没有刺激张某情绪,也没有严重过错,所以并不存在引起张某情绪激动的情况,张某的情绪是日积月累而产生的,并不属于激情犯罪。
不是激情犯罪,就更加不是正当防卫了。
正当防卫指的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失的,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杀人这种严重侵害行为,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死亡也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在本案中,张某在杀死诸某的时候并未受到诸某的不法侵害,诸某此时处于昏迷状态,并没有侵害张某的能力,所以张某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没有受到不法威胁,并不属于这一情况。
虽然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是故意杀人的量刑是很宽泛的,对于一些比较轻的情节,故意杀人罪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本案中张某长期受到诸某得家暴虐待,符合法律规定的故意杀人案件量刑中的情节较轻情形。
2、长期殴打和侵犯妻子身心健康,本案中丈夫该当何罪?
家暴,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案中的诸某经常殴打张某,对其进行精神控制,一系列的侮辱行为都属于家暴。
家暴并不是一种直接的罪名,是一种行为,家暴是否构成犯罪主要看实施家暴者的行为,而不是家暴本身。
殴打行为如果没有造成轻伤标准一般很难定罪。经常性谩骂已经精神控制等等一般都不涉及犯罪,主要是对民事权利的侵害。
家暴作为一个行为主要影响的是夫妻双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果夫妻一方有家暴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相对方索要损害赔偿,对方不接受的可以直接上诉法院。
本案中,张某除了故意杀人行为,还可能涉嫌侮辱尸体罪。
她在诸某死亡后放火烧毁诸某尸体,构成此罪,即对尸体身体采用坏坏、玷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
侮辱尸体罪本质上是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上海有关人员感情,构成此罪要看被害人是否成为了侮辱对象,如果行为人单纯为了毁尸灭迹一般不会以侮辱尸体罪定罪。
本案中的张某是否构成侮辱尸体罪还要看其焚烧尸体是为了什么。
大家认为应不应该对张某从轻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