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许昌某地,一个四口之家在一个平静的夜晚惨遭灭门。在凶手残忍地夺取女主人的生命后,女主人的下体遭受严重捅伤,鲜血淋漓。四口之家在一夜之间被人狠心杀戮,凄惨的叫声仿佛还回响在耳边。这其中的内幕究竟为何呢?引起了人们纷纷猜测和争议。
踏出牢狱,独自生活
本案凶手是一名长相憨厚老实,出生在黑龙江某贫困家庭的刘某。由于小时候家庭的原因,导致小时候没有接受到良好的教育,所以在自己青少年时期沉溺于一些不良的违法行为。
偷鸡摸狗,小偷小抢,最终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把自己给送进了监狱,在监狱里度过了几年的改造生活,在他出狱的那天,刘某看着他眼前熟悉却又陌生的世界,内心是特别的无助和迷茫,不知道自己今后将何去何从。
与和自己同龄的人相比,别人早已结婚生子,拥有了美满的家庭,整日欢声笑语,而刚从监狱的出来的刘某却孤身一人,甚至连一份体面的工作都找不到。
就这样,他只能靠着一些杂活、脏活来勉强维持自己的生计。时间过得很快,刘某干着干着自己的年龄也已将近半载,也不再奢望自己能找一个相伴一生的人,只希望自己能安安稳稳的度过余生,孤独成为了他生活的常态。
结识伴侣,组建家庭
在某天,一个消息打破了刘某原本平静孤独的生活。原来是刘某的好朋友得知刘某这么多年来仍旧是单身,也没有人相互照应,于是就给他介绍了一个相亲对象陈某。
在拿到相亲对象的照片和联系方式之后,刘某深感自卑,照片中如此年轻漂亮的女子,笑的令人沉醉。自己还蹲过几年监狱,甚至现在只能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怎么能给这样美好的女子一个家呢?
然而陈某好像对此并不是很在意,而是对刘某十分关怀,整天嘘寒问暖,刘某认为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并且表示愿意与陈某一起生活。于是就千里迢迢的来到河南找她。
在见面之后,刘某很是满意,在得知陈某离过婚还带着三个孩子后,刘某也并没有觉得介意,恰恰相反,他认为在自己这个年龄能找到一个相伴一生的人就已经足够了。于是他向陈某表示会把这三个孩子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照看爱护。
虽然二人并没有正式领证,但在家庭生活中,刘某对陈某和三个孩子的关怀可谓是无微不至。他不让陈某出去干那些比较累的工作,并且表示只要好好的带着孩子们陪在他身边就够了。当孩子学费交不齐时,他毫不犹豫的将老家的那些土地全部租了出去,只为了给陈某和孩子更好地生活。
态度转变,本性暴露
这样美好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陈某逐渐开始暴露出自己的真实面目。她开始不再像之前那样对刘某体贴关怀,而是逐渐开始不耐烦、懒惰、对刘某的付出也漠不关心。
但是刘某并没有因此就对她态度转变,而是认为是自己的原因,所以他开始加倍的对妻子和三个孩子好。妻子不愿意出去赚钱,不愿意做家务,刘某就自己养活一大家子,回来收拾家里。尽管刘某的所作所为经常被邻居议论,但是刘某却毫无怨言,愿意为这个家庭付出一切,不久后,他和陈某结出了爱情的果实。
这样美好的生活是否会继续下去呢?
欺骗感情,选择忍耐
美好的生活并没有像刘某想象的那样持续下去。无意之中,刘某发现妻子陈某和同村的冯某好像有着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
原来,陈某耐不住丈夫经常出去的寂寞,凭借着自己的外表勾搭上了同村的冯某。而冯某自己也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根本没有办法给陈某想要的东西。
于是二人密谋把冯某的财产搞到手。
刘某虽然听见了妻子和冯某勾搭在一起的传闻,但是由于此时陈某已经怀了自己的孩子,所以他选择相信陈某。然而,这些行为并没有感化陈某,她反而变本加厉,竟然把冯某带到了家里。
变本加厉,终尝恶果
尽管刘某此后极力压制自己内心的怒火,但是陈某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甚至将刘某赶出家里,自己却和冯某在家里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陈某竟然在冯某的指控下到医院做了人流,把孩子打掉了。
此时的刘某只需要最后一根稻草就能被压死。
某天晚上,刘某提前回到了家中,却突然听见房间里传出说话的声音。屋内陈某和冯某正在密谋:再从刘某处骗点钱之后两人就远走高飞。
刘某在屋外听到他们的对话之后,他全心全意地对待陈某和孩子,在发现陈某的欺骗之后也是选择原谅,但是他们却变本加厉的欺骗和利用自己,这一切只不过是陈某和冯某的阴谋罢了。
于是他积攒了许久的怒火在此刻迸发,随手拿了一把刀,冲进了屋内,先后杀掉了躺在床上缠绵的陈某和冯某,随后又将两个被吵醒的小男孩杀掉。
然而,仅仅杀掉陈某还平息不掉自己内心的怒火,于是他拿起刀对陈某的下体进行狠狠地刺戳,鲜血淋漓。
这一大家子也只剩下一个在寄宿学校上学的小女孩得以幸免。
【·以案释法·】
刘某虽然被陈某和冯某欺骗和利用,但是对于他闯进屋内杀人这一系列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呢?
首先,刘某拿到闯入屋内先后杀掉四人的行为无疑是牵涉到故意杀人罪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某在最终发现陈某和冯某二人的密谋之后,难掩心中的怒火,失去理智,拿刀进入屋内将陈某和冯某杀掉,还杀掉了两个无辜的孩子,这完全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并且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刘某为什么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呢
在本案中,刘某杀害人的手段十分残忍,不仅用刀杀害了陈冯二人,还将两个无辜的孩子杀掉,甚至还用刀刺戳陈某的下体,破坏了陈某的尸体,虽然自己是被欺骗的,但是他杀人的主观恶性是很大的,而且该案一共牵涉了四条人命,对社会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所以刘某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
其次,刘某在杀掉陈某之后用刀刺戳下体的行为牵涉到侮辱尸体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中,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在本案中,刘某在杀掉屋内四人之后,出于泄愤的目的,对陈某的尸体用刀进行狠狠刺戳,对尸体进行凌辱,有伤社会风化,所以刘某构成了侮辱尸体罪。
刘某虽然杀了人,但其也是本案的受害者,难道不应该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本案中,我们前面谈到,刘某和陈某虽然组建了家庭,生活在了一起,但是二人并没有到民政局进行领证登记,所以二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他们自然也就不受到婚姻法的保护。两个人实际上是属于恋爱关系,恋爱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那么刘某和陈某在一起之后,刘某自愿对陈某所付出的金钱,关心,甚至将自己老家的地租出去为孩子交学费等行为,这是刘某的自愿付出个人行为,法律也不保护这种行为。
在之后刘某发现陈某实际上是在脚踏两只船,但是因为二人属于恋爱关系,并不是婚姻关系,法律对恋爱是没有限制的,所以在恋爱过程中发现对方出轨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在本案中,陈某和冯某通过欺骗刘某的感情获得的钱来养活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行为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案中,陈某和冯某串通,让陈某利用自己的美貌从刘某处获利,以此来养活孩子和自己。可以看出,陈某和刘某组建家庭,实际上是为了得到刘某的钱财,然后二人远走高飞。这是属于诈骗行为的,是违法的,严重的可构成刑事犯罪。
爱情难遇,但是我们的生命更加可贵。虽然陈某和冯某欺骗刘某的感情获取钱财的手段十分可恶,但是刘某的案例也警告我们做任何事都不能够冲动,要及时止损,理性得看待事物,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否则在葬送别人的同时也会葬送了自己。
同时,我们也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不能随意欺骗别人的感情、也不能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否则自己终将会尝到欺骗别人的恶果。